委托人:锦州**酒店 承办律师:李敏 案情简介: 郑某为锦州**酒店客房部员工,因其在整理客房时被客人投诉不按操作规程整理房间而被锦州**酒店辞退,郑某不服,提起劳动争议。本人作为酒店代理人参与劳动仲裁。接受委托后,本人详细了解知情经过,得知侯某确实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,且因郑某的行为已经给酒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及名誉损失,依据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,郑某的行为确实属于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。本人指导酒店收集客人基本入住信息、候某入职前经过专门的操作规程培训,侯某存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,其行为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举证,最终使得劳动争议仲裁院支持了酒店的答辩意见,驳回郑某的申请。
办案心得:了解全部案情,积极组织搜集筛选论证证据,形成严谨的证据链条是本案制胜的关键! |